對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懸液
- 商品名:
泰諾林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H19990006
- 產品類別:
化學藥品
- 規格:
100ml:3.2g
- 生產地址:
上海市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雅路219號
- 批準日期:
2014-12-15
- 藥品本位碼:
86900734000065
泰諾林
國藥準字H19990006
化學藥品
100ml:3.2g
上海市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雅路219號
2014-12-15
86900734000065
泰諾林
OTC乙類
醫保乙類
否
36個月
國產
本品可透過胎盤和在乳汁中分泌,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。
3歲以下兒童因其肝、腎功能發育不全,應避免使用。
老年患者由于肝、腎功能發生減退,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長,易發生不良反應,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。
1.應用巴比妥類(如苯巴比妥)或解痙藥(如顛茄)的患者,長期使用本品時可致肝臟損害。
2.本品與氯霉素同用時可增強后者的毒性。
3.如與其他藥品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具有解熱鎮痛作用。
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,吸收后在體內分布均勻。口服后0.5~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25%~50%。本品90%~95%在肝臟代謝,主要代謝產物為葡糖醛酸及硫酸結合物。主要以與葡糖醛酸結合的形式從腎臟排泄,24小時內約有3%以原形隨尿排出。其血漿半衰期為l~3小時,腎功能不全時半衰期不受影響,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兒、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長,而小兒則有所縮短。能通過乳汁分泌。
本品用于小兒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,也用于緩解輕度至中度疼痛,如關節痛﹑偏頭痛﹑頭痛﹑肌肉痛﹑牙痛﹑神經痛。
偶見皮疹,蕁麻疹,藥熱及白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,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,腎功能異常。
小兒流行性感冒,偏頭痛,急性上呼吸道感染,流行性感冒,頭痛,感冒,小兒感冒
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1.本品為對癥治療藥,用于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,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,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2.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。
3.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。
4.不能同時服用其他行業解熱鎮痛藥的藥品。
5.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6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。
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1.本品配有兒童保險蓋,其打開方式見說明書圖示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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